一、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
  
	组长:康国政 
  
	副组长:李映辉 
  
	成员:康国政、金建明、李映辉、张军琪 
  
	秘书:马晓梅 
  
	二、2018年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
  
	组长:金建明 
  
	副组长:张军琪 
  
	三、复试办法 
  
	1、复试方式及内容 
  
	本学院充分尊重培养单位所给出的推免成绩,复试仅由面试(口试)组成,外语听力及口试放入面试(口试),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至少要进行一次外语听力、口语的测试。 
  
	面试(口试):1)英语口语、听力; 
  
	2)专业知识综合; 
  
	3)素质与能力。 
  
	3、复试程序、时间、地点 
  
	本学院对今年推免生的面试将本学院生源和外校生源分开进行。 
  
	本校推免生采用集中面试,安排如下: 
  
	1)报到时间:2017年9月28日下午14:00。地点:犀浦校区2309室。 
  
	2)面试时间:2017年9月28日下午14:30。地点:犀浦校区2307室。 
  
	外校推免生的面试安排: 
  
	1)  时间:待定,具体时间视填报志愿而定。 
  
	2)  复试方式:视外校学生填报志愿的情况,决定采取集中面试或单独面试或其他方式面试的方式进行。 
  
	4、复试成绩 
  
	面试成绩评分办法如下表: 
  
	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	
		
			
				| 
					  
					 
						评分内容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权重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成绩(按满分100计算)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折算成绩 
					 
  
				 | 
			
			
				| 
					  
					 
						掌握基础知识情况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25%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 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  
					 
  
				 | 
			
			
				| 
					  
					 
						掌握专业知识情况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25%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 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  
					 
  
				 | 
			
			
				| 
					  
					 
						科研成果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5%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 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  
					 
  
				 | 
			
			
				| 
					  
					 
						社会实践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5%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 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  
					 
  
				 | 
			
			
				| 
					  
					 
						人文素养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5%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 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  
					 
  
				 | 
			
			
				| 
					  
					 
						创新能力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5%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 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  
					 
  
				 | 
			
			
				| 
					  
					 
						特殊才能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5%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 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  
					 
  
				 | 
			
			
				| 
					  
					 
						外语听力及口试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20%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 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  
					 
  
				 | 
			
			
				| 
					  
					 
						其他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5%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 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  
					 
  
				 | 
			
			
				| 
					  
					 
						总分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100%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  
					 
  
				 | 
				
					  
					 
						  
					 
  
				 | 
			
		
	
  
 
  
	四、拟录取 
  
	按照复试通过后在教育部研招网确认的先后确定录取顺序;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录取: 
  
	(1)、面试外语成绩不合格者; 
  
	(2)、面试成绩不合格者; 
  
	五、其他 
  
	1、复试材料:复试时须备齐以下材料,否则不予参加复试。 
  
	① 学生证、身份证复印件(右上角签名+日期);  
  
	② 本人学术成果、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份(右上角签名+日期);  
  
	③ 成绩单(教务处红章、右上角签名+日期); 
  
	2、复试费的收取: 
  
	按照相关规定每人收取120元复试费,但通过时时彩平台
复试,并在教育部研招网确认到时时彩平台
就读的推免生,退还复试费。 
  
	上述细则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不一致时,按照上级文件执行。 
  
	本复试细则由力学与工程学院解释。 
  
	  
  
	  
  
	力学与工程学院  
  
	2017年9月25日